樂財農〔2018〕61號
樂昌市人社局:
根據(jù)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廣東省財政廳、廣東省扶貧開發(fā)辦公室《關于明確技工院校建檔立卡貧困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發(fā)放相關問題的通知》(粵人社函〔2018〕781號)文件精神,2016年秋-2018年春季學期樂昌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,學籍所在地財政未安排補助資金的,統(tǒng)一由學生戶籍所在地安排并發(fā)放補助資金。
經市政府同意,我市43名樂昌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2016年秋-2018年春季學期生活補助共計127500元從樂財農〔2018〕47號文中安排用于“2017年、2018年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就業(yè)獎補項目”資金中調整支付。調整后,樂財農〔2018〕47號安排用于2017年、2018年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就業(yè)獎補項目資金為552500元。
樂昌市財政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