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做好我市武廣高鐵站至樂龍公路及248線一級公路線的征地拆遷工作,確保線路的如期開工,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現就征地拆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征地范圍:根據已規(guī)劃的征地方案,擬征地拆遷范圍主要位于樂城街道辦事處練塘村委會、榴村村委會,廊田鎮(zhèn)白平村村委會、寨頭村委會,長來鎮(zhèn)和村村委會、長來村委會、昌山村委會,征收土地面積約480畝,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。
二、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該范圍內新建、擴建、改建項目,不得開發(fā)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。
三、上述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建(構)筑物、附著物權利人,應在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配合相關工作人員辦理土地征收及建(構)筑物、附著物等的補償登記工作,逾期不辦理的,以工作組調查結果為準。
四、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一律停止審批該范圍內非農建設用地,禁止任何單位、個人改變范圍內土地用途。
五、違反上述規(guī)定,亂占、亂建、擅自開發(fā)土地和搶種的,不作任何征地補償;對聚眾鬧事,無事阻撓征地、拆遷工作的人員,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(guī)處理: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六、本通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預通告
樂昌市人民政府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